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公司")于2012年5月10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,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<公司章程>相应条款的议案》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,同时对《公司章程》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的修订。
公司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,并取得了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。
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,公司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的经营范围为:
"许可经营项目:房地产开发、经营,公路货运(限指定的分支机构经营),热电生产、供应(限分支机构经营)。
一般经营项目:资产经营,纺织原料、针纺织品、聚酯(PET)生产、销售,电脑绣花,仓储,蒸汽供应,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,技术咨询,实业投资,国内贸易,企业咨询服务,物业管理,机械设备租赁。本企业及其成员企业自产的坯绸,本企业自产的染色、印花绸及化纤织物、电脑绣花系列产品、服装、服饰系列产品的出口业务,本企业生产、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、机械设备、仪器仪表、零配件的进口业务。"
除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外,公司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的其他内容不变。《公司章程》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关内容相应变更。
特此公告。
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
董 事 会
二○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