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不存在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1、根据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2年第二批支持工业企业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》(豫财企【2012】125号),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获得河南省2012年第二批工业企业发展项目资金650万元,用于公司年产3.6万吨特种纱建设项目。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上述资金。
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》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,该笔政府补助将确认为递延收益。
2、公司于近日收到新野县财政局拨付的“科技三项经费”630万元。
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》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,该笔政府补助将确认为营业外收入。
以上两项补助将对公司2012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,具体数据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。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业绩仍在预计范围内。
特此公告。
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