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做好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的贯彻执行工作,在2013年印染行业污染防治政策宣贯会议上,省环保厅表示,将严肃查处印染行业企业违法建设、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。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,要坚决做到一律不批,未通过环评审批的项目,一律不准开工建设,未批先建项目,一律予以关停和拆除;各印染行业要积极投入资金对原有印染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,力求改造技术可靠、经济性好,强化深度处理,推进中水回用,有效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,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。
今日从省环保厅获悉,印染行业已成为了广东省工业废水排放大户,2012年全省印染废水总排量达9.5亿吨,其中COD和氨氮排放量为5.2吨和3780吨,分别占了全省排放总量的2.9%和1.7%。2011年的数据显示,全省纺织行业废水水重复利用率却仅为15.31%。